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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“抱”制暴,尊而光律师对家暴说“NO!”

作者:尊而光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0-02-19

在中国,4.3亿个家庭的门后,每7.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丈夫殴打。

11月25日,“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”,借了蒋劲夫的家暴“东风”,过去一周的舆论场,国人的眼球都被“女性”和“家暴”占据。

事实上,女性遭受的暴力,从不只在名人的花边新闻里。据联合国统计,全世界三分之一的女性都遭受过身体或性暴力,大部分的施暴者是她们的亲密伴侣。

在中国,4.3亿个家庭的门后,每7.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丈夫殴打。


被遗忘的大多数

2009年,26岁的董珊珊被丈夫打死了。这距离她结婚,不过10个月。

王光宇曾这样描述对她的最后一次残酷殴打:“用拳头打她,用脚踢她,从卧室门口,一直踢到床上,哪都打、哪都踢,直到她倒在床上为止,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脚。”

次年,她的丈夫王光宇被判处六年半有期徒刑,罪名是“虐待”,而非“故意伤害”。

4年后的一天,一个23岁女孩在求助电话中哭诉,说自己遭到了严重的家庭暴力。有报道称,打她的丈夫,正是被释放后的王光宇。与死去的董珊珊一样,这个女孩一提离婚,王光宇就扬言要杀她全家。

这件当年轰动一时的案子,也许你还记得,也许你早忘了。

但这个世界上,还有很多个董珊珊,她们的遭遇无人知晓。

根据全国妇女联合会的统计数据,我国近90%的家暴受害者为妇女。

2014年,最高法曾公布数据:中国约有24.7%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。

据联合国调查,在大多数国家遭受暴力的女性中,仅有不到40%曾寻求帮助,报警的更是不到10%。在中国,受害者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,才会报警。

无知是原罪,也是帮凶

2014年底,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许林芳掐死了丈夫。面对丈夫周德军近20年的虐待,许林芳没有还过手,没有向外界求助,也没有别人帮她。不识字的许林芳对自己经受的“家庭暴力”混混噩噩,她认为“不出血就不算受伤”,在杀死丈夫前,许林芳的一生只是在做一件事——逆来顺受。

直到唯一的一次反抗,她用木棍打破了丈夫周德军的头,然后又在打斗中掐死了周德军。

根据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2011年的调查,有24.7%的受访女性在婚姻中遭受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,有7.8%的农村妇女明确表示受过配偶的殴打。

这意味着,在中国3.3亿乡村妇女中,有一个绝对数量十分庞大的群体像许林芳一样生活于恐惧中。

她们散落在广袤中国的各个角落,把伤痛掩藏在屋门后。

但还有一些女人——许林芳也是其中之一——甚至无法被反映在这7.8%中,因为她们所处的环境和她们自己,都对“关起门来的暴力”缺乏知觉。

在未出人命前,村里大部分人认为周德军打骂妻子没太大不妥,包括许林芳自己。

 “不出血就不算受伤”,在许林芳的记忆中,被打得“起包”是经常的,但出血的次数,还好,不算太多。

在“许林芳们”有限的人生字典里,并不认识“家暴”这个词。

 
 他都这样了,你还不离婚?

 “他都这样了,你还不离婚?”,这句话既是疼惜,也是无奈。一旦遇上家暴,爱情也好,亲情也罢,都成了没有底线的“包容”,和没有原则的“默许”。

心理学家分析,家暴是有施暴期的,起初轻微施暴,如言语挑衅、推搡,如果受害者不反抗或反抗力度不够,施暴行为就会进一步严重,殴打、侮辱并进入死循环:施暴——道歉——女方原谅——继续施暴。

女性一步一步的退让和妥协,很多时候,都源于不忍心。我们很难说,这种不忍心是好事还是坏事,但它实在是一种人之常情。

家庭最根本的联络,不过是“情”之一字。家暴的发生,却恰好是因为对“情”的把握失控。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,确实只有当事人自己才清楚,正在经历的这段感情,到底是什么样。


        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给我们定下了严格的标准:

家暴,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,以殴打、捆绑、禁闭、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、精神、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。

可是具体到个人,如何定下自己的容忍标准和底线?

这正是成年人感情里最棘手的事情。它真的没有标准答案。

但可以肯定的是:最理想的感情,一定受法律保护,受道德赞扬,受众人祝福。

“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”,尊而光律所联合关注家暴的律师们,发起微博接力活动,以“抱”制暴,对家暴说“不”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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