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,一直大量存在。
经常能在论坛看到当事人求助过户问题,但囿于处理周期长、办理难度大,合同效力存在争议等,很多当事人闷声吃了哑巴亏。
小产权房屋是指经过合法审批在农村土地上开发建设的住宅房屋。小产权房一般具有占用集体土地、地域性、没有五证、开发主体的多样化、权利受到限制、价格低等特点。目前有关小产权房的纠纷,房屋买卖纠纷、房屋抵押纠纷、房屋质量纠纷、房屋侵权、继承纠纷算是“重灾区”。
前一阵,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邓普云就接了一个有关“小产权房屋合同纠纷”的案子,虽然过程很艰难,但最后还是帮助当事人实现了权益最大化。
在拿回权益(房子最终过户到当事人名下)后,当事人为尊而光房产纠纷律师普云律师送来了锦旗
房屋合同纠纷案例回顾
当事人在很多年前(90年代,时间间隔久远)和别人一起买下集资建房指标,但是当时一直没有过户,后来卖方直接把房子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。同时当事人还欠了一些债务被对方起诉。
当事人找到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后,邓律师首先到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做了确权(物权属不明或有争议、权属多人共有时,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确认权属或者占有份额),但确权之诉没有解决问题,房子不能过户到当事人名下。
后来到河南某法院做了执行异议申请和执行异议之诉,用邓律师的话说,基本上一个房屋合同纠纷案子打成了三个案子,办理过程中也确实遇到了诸多难点。
后面多次协商、谈判,才达成结果。至于过程有多复杂多艰辛,我觉得当事人发自内心的认可和感激已经说明一切。这里不再赘述。
因为抛开房屋合同纠纷案子本身来说,房产纠纷律师与当事人之间搭建的难能可贵的“关系”,更为重要。
对有责任感的房产纠纷律师来说,当事人与律师并非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这么简单。
比起这种最直接的关系,重要的是房产纠纷律师能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,谈判也好、争取也好,它从来不是“个人事件”,而是需要当事人的绝对信任以及律师的同理心。
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普云律师在回顾这个案子的时候,提到了几个细节,因为需要辗转到河南某法院,他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那边,而从武汉到河南的路程、加上办案的时间,至少得花上10多个小时。为了不给当事人增加成本,他都是当天去当天回。
在很多人眼中,律师不太会照顾当事人的情绪,给钱办事,商业气息浓厚。更别说设身处地、甚至为当事人省钱了吧。
而且,律师是不是无保留地付出,对当事人一句“尽力”的口号到底掺了多少水分,根本无从考察。
为了找到合同有效的依据,邓律师查阅了河南当地和武汉中院几乎所有同类案件的处理方式;在房屋的过户问题上,详尽分析解读武汉过户政策,争取尽最大能力为当事人扭转局面。
如同邓律师所说,除了始终和客户(当事人)站在一边,毕竟这是律师的责任;更重要的是,对他自己来说,一直都是抱着用事实说话的心态,把事实撕开来,去维护法律尊严,也是他作为法律人的信念。